建立建筑工程劳动监察员派驻制度
从全市劳动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将全面建立建筑工程劳动监察员派驻制度,城区实行市、区劳动监察机构联合派驻,确保每个工程至少有一名劳动监察员。
为了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积极推进预防和监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发生,我市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重点行业的建筑施工领域实行劳动监察员派驻制度。市、区两级劳动监察部门的劳动监察员对全市建筑施工工地进行分片包干,全方位进行执法监察。
劳动监察员派驻时间从建筑工程招用农民工开始直至施工结束农民工撤离工地为止。派驻劳动监察员将全面掌握所派驻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招用农民工的数量、来自地区、使用起止时间;监督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工资支付标准、方式及发放情况;受理农民工法律咨询和维权投诉;参与农民工维权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定期向所在劳动监察机构汇报情况。
据了解,目前我市在建的建筑工程有125项,市、区两级劳动监察员60人,从3月末陆续已经开始进驻各工地。由于工程多监察员少,原则上要求监察员每周要到自己所负责的工地一次,了解实际情况,向农民工宣传劳动法律法规,从根本上实现劳动保障工作关口前移,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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